公司作物学院“团日活动”实施细则

信息员:admin发布时间:2011-09-20浏览次数:26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能全面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方针,致力于培养团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切实开展富有成效的基层团组织活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我司共青团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细则所实施的团日活动是指我司各团支部开展的具有鲜明主题的教育活动。

第二章 活动基本要求

第三条团日活动是以单个或多个团支部为单位开展的形式多样性活动,各支部全体成员务必积极参与;

第四条团日活动定位明确,各团支部围绕公司党政的中心工作和本阶段共青团工作的要求,力求活动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具备较高的思想性和社会价值,能较好地反映新时期团的工作特点;

第五条团日活动主题设计鲜明并结合时代要求和青年特点,坚持以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支部凝聚力为宗旨;以促进我司广大团员青年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力求以灵活互动的形式创出特色,打造品牌;

第六条团日活动组织工作需做到安排有序、协调到位:

1根据各团支部的具体情况,切实做好包括活动场地、器材、物品、资金等工作;

2根据活动的性质、内容、要求及规模,各支部委员应各司其职,协调一致;

第七条团日活动范围:思想建设、社会公益、科教调研、文体活动及其它对我司广大团员青年具有积极意义和作用的活动;

第八条团日活动结束后各支部需进行全面、客观、详实的总结。

第三章 活动进程说明

第九条由各团支部自定团日活动时间、地点与主题,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至团委组织部;由团委组织部负责汇总整理各团支部上交的材料后,交由辅导员审批,审批通过后,组织部将及时通知各支部;若未通过,则需另行安排;

第十条 组织部将安排人员参与各支部的团日活动并在活动结束后根据活动的情况如实的以追踪调查的形式记录并汇报给辅导员;

第十一条 活动结束后各支部需向组织部上交团日活动中支部成员合照及表现支部活动内容的相片;组织部将把照片整理装订成册;并上交至辅导员。

第四章 活动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 活动地点应以在校内为主,如有特殊要求需向组织部上交申请书,由辅导员审批通过后方可;

第十三条活动后各支部需按时向组织部上交进程中所要求的照片;

第十四条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团日活动的支部成员需向组织部上交由辅导员批示的请假条;

第十五条如无特殊原因,各支部团日活动开展的时间应不少于一小时;

第十六条 支部活动以促进成员交流、活动为主,力在增强支部凝聚力,不主张铺张浪费;

第十七条团日活动的情况不设立奖惩条例与评分标准,仅作为辅导员进一步了解各团支部情况的渠道。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作物科学学院团委组织部所有。

作物学院团委

200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