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学院团委员工会宣传报道工作暂行办法

信息员:admin发布时间:2011-09-20浏览次数:25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培养我司员工干部信息宣传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学院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团学工作氛围,确保宣传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高效化,树立学院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学院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作物学院团委、员工会宣传报道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作物学院团委、员工会在公司党委的指导下制定实施,员工会信息通讯部负责具体落实,团委、员工会其他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互相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宣传报道的内容是与学院员工工作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员工工作信息的采集反馈、宣传报道稿件的撰写、图片资料的整理及稿件的刊发等。

第四条公司团委、员工会宣传报道工作是学院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团委、员工会坚持“分工明确、确保时效、宣传到位、奖惩分明”的原则,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第二章人员构成

第五条作物学院团委、员工会全体成员都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的责任与义务。员工会信息通讯部对学院团委、员工会宣传报道工作具体负责。

第六条团委、员工会各部门需在每学期员工干部上任后当周指定1名部长或副部长分管本部门宣传报道工作,1名部门通讯员具体联系信息通讯部。

第七条团委、员工会各部门可另行安排人员撰写宣传报道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部门通讯员需具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努力提高宣传报道的业务素质。

第八条 信息通讯部派驻其它部门联络员应适当参加所联系部门的活动,及时反馈该部门活动的相关信息材料(如活动图片、活动报道稿件等),以便掌握信息,增进彼此交流。

第九条 信息通讯部定期组织团委、员工会通讯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与交流活动,向学院选拔推荐业务骨干分子。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条各部门通讯员必须将本部门近期活动在活动开展前1天告知信息通讯部指定联络员,由联络员将各部门活动信息汇总至信息通讯部部长。

第十一条各部门通讯员通知的活动原则上无轻重大小之分。通知内容应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等相关信息。信息通讯部联络员需对该信息向相应部门及时反馈。

第十二条各部门通讯员最迟在活动开展后12小时之内以电子版形式将通讯初稿(注明稿件标题、投稿人姓名及所属部门)发送至信息通讯部指定联络员及信息通讯部电子邮箱(e-mail:zwxyxxtxb@163.com),收发完毕及时确认。

第十三条信息通讯部负责来稿审改。信息材料经辅导员审核后,由学院指定人员在活动开展后两天以内上传作物学院网站。

第十四条信息通讯部应根据采集信息的重要程度和影响力,有选择地进行采访报道,坚持“一稿多投”原则,向校内外各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投稿。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十五条各部门通讯员宣传报道稿件有效发送至信息通讯部,累积3篇加德育分1分。

第十六条员工宣传报道稿件在《田原曲》、《员工工作简报》、作物学院网站等院级媒体上发表的,加文体分1分/篇。

第十七条 员工宣传报道稿件在《公司报》、《金山青年》、《校员工工作简报》、《农林大共青团》、《公司信息》、公司网站、校团委网站、校员工处金桥网等校级媒体上发表的,加文体分3分/篇。

第十八条员工宣传报道稿件在《福建日报》、《福州晚报》、《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福州新闻网(http://www.fznews.com.cn)等校外大众媒体上发表的,加文体分5分/篇。

第十九条宣传报道稿件如同时被学院、学校或校外媒体采用的,按最高一级的规定情形加分;如同时被相同一级的多个媒体采用的,只按1篇统计。

第二十条宣传报道稿件作者超过3人的,按作者排序视前3人为有效作者。

第二十一条公司团委、员工会授权信息通讯部开展部门宣传报道评比工作,定期通报各部门宣传报道工作情况。每学期评比前三名部门全体人员分别加德育分3分、2分、1分,并授予“学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第二十二条公司团委、员工会授权信息通讯部开展个人宣传报道评比工作,定期通报个人信息报道稿件数量。每学期评比前三名个人分别加文体分3分、2分、1分,并授予“学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第二十三条员工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学院员工干部考核范围,作为部门或个人评优评先的基本依据之一。

第二十四条对学院团委、员工会学期初《推进表》中的计划项目开展后不报道,或团学活动宣传报道误时的,每3次一个单位,扣除相关责任人德育分3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作物学院团委、员工会负责具体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作物学院团委、员工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