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各高等学校:
近日,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高校员工“走基层 看变化 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教党函﹝2012)36号),要求各地各高校利用2013年寒假组织员工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走基层、看变化,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
二、活动内容
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活动,引导基层广大群众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深入开展“红色之旅”学习参观活动,增强员工对党的感情,激发他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入开展社会调查活动,促进广大员工深入了解国情,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入开展专业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员工增长知识才干,掌握过硬本领,为走上社会、成就事业打下坚实基础;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员工把对党和祖国的热爱化作关爱家庭、关爱他人、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高校要把 “走基层、看变化,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今年寒假和今后一段时期员工社会实践活动的主题,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要广泛开展辅导员家访活动,辅导员要深入经济困难员工、学习困难员工、单亲家庭员工、特长生等员工家庭了解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大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组织力量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员工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生动事迹和感人故事。要积极选树、表彰和宣传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预案,确保师生参加社会实践安全。
各地各高校组织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