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作物遗传育种与综合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要从事作物遗传育种与综合利用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其宗旨是面向国家农业现代化与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围绕作物遗传育种与综合利用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创新性人才。目标是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始创新成果,把实验室建成该领域国内一流的重点实验室。实验室遵循“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欢迎国内外有关高校与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申请本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课题,进一步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学术水平。
1.总则
2018年设立6~8项开放课题,每项资助经费8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一般为1年。
2.基金申请基本要求
(1)资助金额经核准一次性下达,资助金额的使用与管理按财务制度和实验室的管理条例执行;
(2)开放课题基金申请受理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1月24日。
3.开放基金课题重点支持研究内容
开放研究基金课题重点资助围绕我省农业科技中的农作物遗传育种研究,农业种质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农业生物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项目研究内容应具有较好的创新性和应用前景。主要支持如下研究方向:
(1)作物基因组研究,如水稻、香蕉、甘蔗、麻类基因组等;
(2)作物功能基因研究,作物育性与抗性调控机理研究;
(3)作物分子育种,作物染色体组学与染色体工程育种;
(4)作物高产高效的生理生态机制及其绿色栽培技术;
(5)作物响应与抵御生物和非生物环境胁迫的生理生化和分子机理;
(6)作物化感作用与连作障碍机理。
4.申请程序
(1)申请者根据基金申请指南中的研究内容,自行选择前沿课题,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填写“公司作物遗传育种与综合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邮箱:fafucrop@163.com
(2)申请者提出的申请项目,提交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评审项目在批准后一个月内,通知本人办理有关手续和开始进行工作。
5.成果管理
(1)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下列资料,由实验室归档:包括:研究工作总结(包括详细的数据、图片、计算软件等)。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该基金项目所采购的设备或装置及元器件等实验用品。
(2)科研成果
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归实验室与申请者所在单位共享,申请者所属单位鉴定成果和报奖应先征得实验室同意或认可,并在其材料中明确注明“公司作物遗传育种与综合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资助完成”,并将复制本送交实验室。
(3)标注形式
资助课题发表论文署名单位或致谢单位应为“公司作物遗传育种与综合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Key Laboratory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for Genetics, Breeding and Multiple Utilization of Crops, College of Crop Science, Fujian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