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员工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2〕40号)和《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和管理办法》(闽农林大学〔2019〕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员工个人申请、辅导员审核、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和员工工作部有关会议研究, 现将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结果及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所在学校认定为“一般困难”及以上档次的员工,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数据库,可以享受校级或社会资助,具有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资格,还可按照财教〔2021〕310号文件和我省相关要求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2日——11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联系电话:0591-83789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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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