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司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博士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根据《公司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远程复试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名单
在审议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及征求所报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由学科考核组择优初选,确定拟进入复试的申请人名单。
集团分配给我司的招生计划指标为14名,含全日制指标12名【其中: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4名,作物遗传育种专业8名(其中支持人才专项名额4名,委托海研院复试招生;院本部名额4名)】,非全日制2名。另:国家重点实验室委托我司招收非全日制1名(不占我司招生指标)。各专业招生名额和复试人数比例为: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按1:1.5复试;作物遗传育种专业按1:2.5复试;非全日制不分专业进行复试,复试比为1:1。
根据上述规则,各专业按初选合格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如下:
1、全日制: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6人):
许孚、张浩、庞孜钦、侯鹏飞、张早立、方临志
作物遗传育种专业(10人):
王勤南、张海、梁廷敏、刘建汀、魏华伟、陈虹、张才芳、杨婷、许唱唱、崔冬丽
2、非全日制: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1人):邵雨
作物遗传育种专业(2人):单红丽、廖素凤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网络视频面试,复试过程采用双机位形式,一个机位完成面试,另一个机位监控环境。考生要准备一个安静的独立房间,有宽带网、Wi-fi、4G网络等两种以上的网络条件,下载安装复试所用的软件,安装两路摄像头,准备好麦克风。
使用软件:腾讯会议、微信。视频面试过程使用腾讯会议,通讯工具使用微信。请考生及时添加各复试小组秘书为微信好友,以便建立微信群沟通(入群后考生手持有效身份证视频验证身份),具体面试操作指引将在微信群公布。
2.设备调试
工作人员在6月14日上午8:30开始与考生逐一连线测试,测试顺序和复试顺序随机产生。
3.复试时间:6月15日(星期一)上午8:30开始,复试分两组同时进行。
第一复试小组:作物遗传育种全日制考生
第二复试小组: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
考生开始复试前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1(可以打印签字后扫描发至各复试小组)。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内,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开始前保持微信在线,得到工作人员指令后,依次进入腾讯会议视频参加面试。每位考生复试时间段由各复试小组秘书在复试前负责通知各考生。
4.基本流程
(1)在微信群得到工作人员指令后,第一位考生凭会议码进入腾讯会议。考生向评委介绍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技能、特点等情况(3分钟以内,使用PPT辅助介绍);
(2)评委提问、考生答问。
5.复试主场地点:
第一复试小组:农公司3楼小会议室
第二复试小组:华祥苑4楼会议室
(三)复试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内容和方式:
(1)综合素质能力考核(70%):考核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外国语能力测试(30%):外国语能力测试将结合面试同时进行,主要考核专业英语能力。
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每个考生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过程须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由学院保存备查。
(四)录取办法
1、每个考生的总成绩=初选成绩×50%+复试成绩×50%。全日制考生按专业对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名,非全日制考生不分专业进行排名,根据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未经过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考生不得录取,拟录取的考生须思想政治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学院将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4、最终拟录取考生必须确定指导教师。博士生导师的招生限额必须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闽农林大研字[2019]29号)的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所报考的导师已达到招生限额的,可由学院调配导师。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解释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院纪检监察委员负责对复试现场全程监督。
4、校监察处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3789215,83769584;E-mail:fafuyzb804@163.com。
本细则由农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公司农公司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