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作物科学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信息员:发布时间:2018-05-11浏览次数:762

 为做好我司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提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博士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根据《公司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名单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均为单科分数不低于45分,三科总分不低于180分。今年不实行破格政策。学校分配给我司的招生计划指标为15(其中全日制指标13名,非全日制2):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拟招收6名,其中全日制指标5名(含已录取申请-审核制博士1名),非全日制1名;作物遗传育种专业拟招收9名,其中全日制指标8名(含已录取申请-审核制博士4名),非全日制1名。扣除已录取申请-审核制指标,根据上线生源情况,确定所有上线考生都参加复试,各专业招生名额和复试人数比例为:

1、全日制: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3名(按1:1复试),作物遗传育种专业4名(按1:1复试)。

2、非全日制: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1名(按1:3复试),作物遗传育种专业1名(按1:2复试)。

根据上述规则,各专业按总分高低排名确定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如下:

1、全日制: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林娴慧、林金辉、李雪停

作物遗传育种专业:于世波、徐益、惠乾龙、林悦龙

2、非全日制: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王鹏、高世武、蒋宇航

作物遗传育种专业:黄雪盈、郑婷婷

另:原则上不更改考生的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若出现考生放弃等特殊情况造成确实无合格上线生源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允许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咨询进入复试的考生是否愿意修改报考学习方式,避免招生计划的浪费。更改程序: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18517日,星期四上午8:30-12:30(请考生于8:00准时到3#-302教室报到)

复试地点:作物科学学院3楼小会议室

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体检报告,按高考体检标准体检,并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至2018521日半年内的体检报告有效;

3、按教育部要求,报考博士的考生需再次复核学历信息,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最后学历的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在线验证报告登陆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xlcx/)。但2002年之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非在线验证),复试前应填写预复试承诺书,并提供办理学历认证报告的凭证。附:1)在读硕士和应届硕士需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硕士毕业生请提交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之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试前应填写预复试承诺书,并提供办理学历认证报告的凭证)3)非学历教育的(只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和同等学力,需提交本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以上材料于复试前上交院教务办。

(三)复试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内容和方式:

1)综合素质能力考核(70%):考核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外国语能力测试(30%):外国语能力测试将结合面试同时进行,主要考核专业英语能力。

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每个考生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过程须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由学院保存备查。

(四)录取办法

1、每个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2、未经过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考生不得录取,拟录取的考生须思想政治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学院将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4、最终拟录取考生必须确定指导教师。博士生导师的招生限额必须按照《公司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闽农林大研字[2014]37号)的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所报考的导师已达到招生限额的,可由学院调配导师。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解释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院纪检监察委员负责对复试现场全程监督。

4、校监察处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3789215,83769584E-mailfafuyzb804@163.com

本细则由作物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作物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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