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样化的选拔机制,扩大学科、学院及导师的招生自主权,选拔出理论基础扎实、科研创新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质生源,根据《公司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方式
对具有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科研创新能力强的硕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的方式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2017年招收专业及名额
一级学科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限额 (共8名) | |
作物学 | 090101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4 | |
090102 | 作物遗传育种 | 4 | ||
注:本次招收限额指标如未用完,剩余指标将用于公开招考
三、招生对象
1.我司或外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硕士生。
2.我司在学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硕士生。
四、招生导师要求
招收申请-考核制录取博士生的导师,必须是我司2017年具有独立招收博士生资格的导师,应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在研可使用经费≥50万。每位导师当年最多只能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五、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的条件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生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报考学科须与获得硕士学位学科相同或相关;
(三)应届毕业硕士生申请者,必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国内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颁发的学位证书;二年级硕士生申请者,应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已修的硕士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且中期考核排名进入该学科(专业)前50%;
(四)科研要求,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所学专业领域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为并列第一作者的平均影响因子1.0及以上;原则上导师应为通讯作者,如期刊不显示通讯作者,导师应为其中作者之一;本校申请者应以公司为第一署名单位。
2.发表所学专业领域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申请者为第一作者,原则上导师应为通讯作者,如期刊不显示通讯作者,导师应为其中作者之一;本校申请者应以公司为第一署名单位。
(五)科研成果时间认定
1.正式发表文章(见刊或在线全文发表)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2.在上述第(五)款第1点的生源录取完后,学院若还有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指标的情况下,2016年12月31日前只有正式接收函的生源,则必须在2017年3月31日前提供正式发表文章(见刊或在线全文发表)。
(六)英语水平要求
科研要求符合第(四)款第1项规定的申请者英语水平不做要求;科研要求符合第(四)款第2项规定的申请者,英语水平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
5.大员工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
(七)申请者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二年级硕士生申请者学位论文选题明确,进展较好,可继续开展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
六、申请-考核选拔程序
(一)申请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申请表》一份(附件一);
2. 三名相关学科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书(其中一名专家必须是考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附件二);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复印件(须个人签名,境外获得学位者须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证明);外校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和所在单位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及在学硕士生须所在学院同意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4.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
5.英语水平证明;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所获专利及其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
8.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材料审核
公司成立考核专家组,考核组成员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考核组成员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考核程序,并在考核前予以公示。
(三)考核
公司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以面试为主,考核内容包括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五个部分。考生总成绩中各项考核内容权重各为20%。
(四)确定录取名单
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人选,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公示5天无异议后,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录取考生信息、报考材料及考核成绩。经政审、体检合格,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拟录取并公示。
七、申请考核选拔时间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5日—2017年1月10日。请考生将相关材料在2017年1月10日前上交至院教务办(电子版请发至:zhanghm72@sina.com),联系人:张红梅老师,电话0591-83789481。
2、考核时间:2017年1月12日上午8:30,地点:作物科学学院3楼小会议室。
八、培养与管理
(一)已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拟录取的博士生必须在我司公开招考报名时间段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履行各项报名及录取手续。
(二)已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拟录取的博士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出现违反校规校纪、不遵守学术道德等行为,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已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生的培养类别为非定向,个人档案全部转入我司,全脱产在校学习,在学期间不得变更培养类别。
(四)已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拟录取的博士生不再推荐参加公开招考。
(五)已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必须由招收导师本人亲自指导,培养过程中不得转由其他导师指导。
(六)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按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管理,从第三学年起列入当年的博士生招生计划,转入博士生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生各类待遇,同时导师培养业务费也按指导博士生的标准拨付。
(七)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一般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对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参加博士生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仍按照硕士公司产品。
(八)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若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学术水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本细则由作物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作物科学学院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