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学院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规定
信息员:admin发布时间:2011-09-20浏览次数:104
1、院工会必须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和全国总工会、校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履行经费管理职责,按照勤俭节约、服务会员的精神,管理、使用好工会经费。 2、院工会经费除了校工会下拨的会员费、工会活动专项经费收入外,应争取院经费支持和专项活动募捐等,广开工会经费来源渠道,增加工会经费收入。 3、院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组织院工会活动,每年应根据工会活动计划做好主要项目活动的经费使用预算。较大项目的开支或其它开支,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并多方征求会员的意见的原则。 4、工会经费实行民主理财,做到每年7月1日公布年度上半年经费收支账目1次,12月31日公布全年经费收支账目1次,并随时接受会员检查和监督。 5、院工会经费使用由院工会主席审批。 6、院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每年向全体会员大会报告 作物学院工会 二〇〇六年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