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工会和公司党总支、行政的领导下,主持院工会工作,搞好院工会自身建设,抓好共建“教工之家”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2、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决议决定,依照工会法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3、根据规定,组织好院双代会的筹备工作,执行大会决议,做好大会闭幕期间各项工作,发挥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的作用。 4、根据上级工会和公司党政的布置,主持制定院工会各项制度、条例、工作计划和各项活动安排,布置工作,组织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5、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发扬民主,分工协作,团结互助,同心协力,搞好工会工作。 6、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定期走访教职工,深入群众听取教职工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和有关方面反映,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关心职工的福利事宜和家庭情况。 7、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锻炼身体,提高健康素质。 8、发扬经济民主,为院工会做好理财工作,根据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工会经费。管好院工会财产。 9、廉洁自律,公道正派,热情服务 10、积极完成上级工会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