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和校历安排,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月2日至4日清明节放假调休,共三天。其中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公休调至4月2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二),4月4日(星期三)为法定假日
注意事项:
1、请全体同学务必按照放假时间安排好离返校行程。各班级要在4月4日晚18时前将本班确切到校人数以书面形式汇总员工会办公室,并报分管辅导员处,学院将于4月4日晚进行晚归检查。
2、留校的同学务必要遵守学校假期的管理规定,做好宿舍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工作,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不准在宿舍使用高功率电器,严禁明火作业。禁止以集体名义组织外出。个人外出超过一天的,要向分管辅导员进行登记,并注意安全,如发现异常情况要随时上报。
4、回家同学往返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小心照看自己的行李,不要搭乘无牌无证的机动车或超载车辆,请到正规的购票点购买车票,不得参与包车活动;鉴于清明员工返校高峰期,返校时要注意提前购买车票,以免耽误返校时间。
5、清明放假期间要注意春季防火,严禁在山上使用明火,提高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树立鲜明旗帜,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警惕,明辨是非,严禁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6、清明放假期间,学院团委、员工会安排留校员工干部值班,协助学院处理紧急或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