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作物科学学院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信息员:张红梅发布时间:2015-05-19浏览次数:575

    为做好我司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博士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根据《公司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名单确定

    原2015博士招生目录中所定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为:作物遗传育种专业拟招收9人;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拟招收3人;农业推广学专业拟招收1名。现根据学校分配给我司的招生名额(共14名,含甘蔗工程中心1名、双聘院士1名)及团队建设需要和上线生源情况,各专业招生名额和复试人数比例调整为:作物遗传育种专5名(含双聘院士1名,按1:1复试);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8名(含甘蔗工程中心1名,按1:1复试);农业推广学专业1名(按1:1.5复试)。

    确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为:

1、作物遗传育种专业:单科分数不低于50分,三科总分不低于185分。

2、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单科分数不低于50分,三科总分不低于210分。

3、农业推广学专业:单科分数不低于50分,三科总分不低于210分。

    因作物遗传育种专业和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线上生源不足,考生可申请破格复试(仅限“单破”,即英语单科成绩或总分略低的考生破格,破格幅度不超过5分)。

   根据上述规则,按各专业总分高低排名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如下:

1、作物遗传育种专业:林艳、朱世杨、陈宝印;申请破格复试生源:房贤涛、罗曦(定向考生比例为80%);

2、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冯法节、张宝、董萌、吴期滨、陈爱国、成伟;申请破格复试生源:杨颖颖、李洲(定向考生比例为30%);

3、农业推广学专业:蔡良锥、韩光明(均为定向考生)。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14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

复试地点:

    1、作物科学学院3楼小会议室(作物遗传育种专业、农业推广学专业);

    2、作物科学学院302会议室(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

注意事项: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体检报告,按高考体检标准体检,并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至2015年5月26日半年内的体检报告有效;

    3、2002年之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试前应填写预复试承诺书,并提供办理学历认证报告的凭证。以上材料于复试前上交院教务办。

(三)复试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内容和方式:

     (1)综合素质能力考核(70%):考核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外国语能力测试(30%):外国语能力测试将结合面试同时进行,主要考核专业英语能力。

    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每个考生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过程须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由学院保存备查。

(四)录取办法

    1、每个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2、拟录取的考生须思想政治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公司将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4、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向学院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由学院汇总后,于6月15日前报送到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先与学院签订调档承诺书,并于6月30日前将完整的人事档案(包括工资行政关系)寄至我司(具体地址为:公司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最终拟录取考生必须确定指导教师。博士生导师的招生限额必须按照《公司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试行)》(闽农林大研字[2011]16号)的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所报考的导师已达到招生限额的,可由学院调配导师。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解释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院纪检监察委员负责对复试现场全程监督。

    4、校监察处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3789215,83769584;E-mail:fafuyzb804@163.com

    本细则由作物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作物科学学院

2015年5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