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司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博士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根据《公司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管理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名单
在审议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及征求所报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由学科考核组择优初选,确定拟进入复试的申请人名单。
集团分配给我司的招生计划指标为15名,含全日制指标13名【其中: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5名,作物遗传育种专业8名(含国家重点实验室1名)】,非全日制2名(其中:甘蔗工程中心1名,院本部1名)。各专业招生名额和复试人数比例为: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按1:1.2复试;作物遗传育种专业按1:1.1复试;非全日制不分专业进行复试,复试比为1:4。
根据上述规则,各专业按初选总分高低排名确定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如下:
1、全日制: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6人):
崔占虎、路一平、薛蓉蓉、商贺阳、谢卓宓、杨松威
作物遗传育种专业(9人):
孙婷婷、路贵龙、李霞、柯常姣、吴蕊洁、翁雅红、曾文治、
崔冬丽、杨显凤
2、非全日制: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2人):单红丽、蒋宇航
作物遗传育种专业(6人):刘家勇、王勤南、林羽立、廖素凤、
陈梅雯、张列梅
另:原则上不更改考生的报考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若出现考生放弃等特殊情况造成确实无合格上线生源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允许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咨询进入复试的考生是否愿意修改报考学习方式,避免招生计划的浪费。更改程序: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19年5月13日,全日制考生星期一上午8:30开始复试(请各位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于8:00准时到3#-302教室报到),非全日制考生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复试(请各位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于14:00准时到3#-302教室报到)
复试地点:
1、全日制考生:
(1)作物科学学院3楼小会议室(作物栽培与耕作学专业)
(2)作物科学学院2楼植科系办公室(作物遗传育种专业)
2、非全日制考生:作物科学学院2楼植科系办公室
(三)复试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内容和方式:
(1)综合素质能力考核(70%):考核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外国语能力测试(30%):外国语能力测试将结合面试同时进行,主要考核专业英语能力。
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每个考生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过程须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由学院保存备查。
(四)录取办法
1、每个考生的总成绩=初选成绩×50%+复试成绩×50%。全日制考生按专业对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全日制考生按所报导师归属(甘蔗工程中心和院本部)对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名,甘蔗工程中心和院本部各录取1名总成绩最高的考生。
2、未经过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考生不得录取,拟录取的考生须思想政治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学院将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4、最终拟录取考生必须确定指导教师。博士生导师的招生限额必须按照《公司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闽农林大研字[2014]37号)的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所报考的导师已达到招生限额的,可由学院调配导师。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解释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院纪检监察委员负责对复试现场全程监督。
4、校监察处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789210,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3789215,83769584;E-mail:fafuyzb804@163.com。
本细则由作物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作物科学学院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