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社区计生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信息员:admin发布时间:2011-09-22浏览次数:90

 

鲤城区社区计生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计生服务管理水平,推进全区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区计生工作人员配备的意见》(泉鲤政文〔2004〕85号),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鲤城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成立鲤城区公开招聘社区计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聘工作,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鲤城区人口计生局。

二、招聘名额

全区共招聘社区计生工作人员26名,其中,江南街道5名,开元、海滨、金龙、常泰街道各4名(其中金龙街道1名卫技专业人员),鲤中街道3名,浮桥街道2名。

三、招聘范围

面向泉州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招聘。鼓励户籍且常住地在江南新区(指江南、浮桥、金龙和常泰街道,下同)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聘。

四、招聘人员条件

1、热爱人口计生事业,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计生政策、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吃苦耐劳,能胜任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3、具有全日制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在鲤城区、丰泽区有固定住所。

五、报名工作

1、在“泉州人事网(http://www.qzrs.gov.cn)”、“鲤城区人事网(http://rsj.qzlc.gov.cn)”、“鲤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 http:// rkjs.qzlc.gov.cn)”等有关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考人员登录“鲤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下载并填妥《鲤城区招考社区计生工作人员报名表》,到所在社区或单位签署政审意见。

3、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计生审批表一式三份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个人2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非鲤城区、丰泽区户籍人员还应有现居住地社区购房、租(借)房证明,2009年4月7日至4月20日(工作日)到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打锡巷77号)二楼人口计生局办事窗口报名(咨询电话:22138819)。

4、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鲤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考试聘用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电脑操作测试相结合,满分为200分,其中笔试60分,计算机操作考试80分,面试60分。笔试考试时间在2009年4月25日后进行(详情请关注“鲤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2009年6月完成招聘工作。

2、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街道招聘人数1:3确定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对象,最后按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合计的总成绩及所报考街道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

3、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相关内容,同时测试写作及综合能力。

4、计算机测试内容:能熟练掌握WINDOS、WORD、EXCEL及中文打字、上网、压缩文件等操作。

5、面试内容: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等。

6、考试加分:户籍且常住地在江南新区,并报考常住地所在街道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5分;中共党员、有1年以上鲤城社区工作经验、原鲤城区农村独女或二女户、持有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之一者,在面试成绩中加5分(面试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7、各阶段的考试成绩和下阶段考试有关事项均在“鲤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公告。

七、职责报酬

按《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区计生工作人员配备的意见》(泉鲤政文〔2004〕85号)、《关于提高社区两委成员等人员生活待遇的通知》(泉鲤政财〔2009〕10号)等文件执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职责报酬等同),试用期满后,由所在街道、社区对其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进行考核,并报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再确定续聘或解聘。

 

泉州市鲤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